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飞速发展。全镇共有职业中学4所,一级达标中学2所,普通中学4所,小学9所,实验小学4所,特教学校1所,在校学生1万多人。教育“两基”工作通过国家级达标验收,凤城中心小学通过泉州市示范小学的评估;2001年,凤城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教育‘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单位”和“乡镇小学‘十配套’达标先进单位”。2002年,上山小学被确定为“福建省农村示范学校”,凤城中心学校获泉州市“交通安全学校”和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称号;凤城中学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新课程与学习方式转变实验研究》分课题实验学校”称号,被泉州市教育局评为“学校美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凤城中心学校“网络环境下的语文教学”实验研究活动稳步推进,数学科“贯彻《课程》精神,促进自主发展”实验方案通过省专家组审定,被授予“发展教学实验基地校”称号。2005年,协调筹集资金640万元投入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凤城中学教学楼及县重点建设项目——上山小学、美法学校建设;凤城中学在创建省级达标初中校中教学成绩显著,中考成绩四度辉煌;凤城中心学校新一轮课改工作,顺利通过县、市验收。全镇教育科研工作成绩喜人,各类综合评定位居全县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205元和6634元。居民消费结构中,教育、文化、旅游等支出比重逐年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农业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每年有千人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卫生、广电、文体等基层各项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城镇人口环境逐步优化。计生工作以提高村自管理水平为切入点,围绕“三为主”方针,突出加快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2002年来,全镇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义务教育,12个二女户兴建了“安居工程”,计生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责任目标内,逐步走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促进计划生育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凤城镇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1995年后,凤城镇两次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先进单位”。2002年以来,全镇综合发展水平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千强镇”,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八届、第九届“文明镇”及“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活动先进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被福建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宽裕型小康镇建设先进单位”、“双拥模范镇”,被安溪县委、县政府授予“乡镇企业纳税先进镇”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历史
凤城镇历史悠久。自五代后周显德二年(955年)置县始,一直是安溪县治所在地。自古以来,隶属多有变更。宋、元为归善乡永安里,明、清为归善乡在坊里。民国期间先后属县城区、城苑镇。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为龙城区、第一区、城关区。1958年2月属城关人民公社。1961年8月属城关区,美法、先声、上山属城厢人民公社,吾都属仙苑人民公社。1965年4月成立城关镇,1969年并入城厢人民公社,1980年8月恢复建制镇,辖祥云、上西、下西、小东、东北6个居委会和美法、上山、吾都、先声4个大队及同美农场。1981年11月改为凤城镇至今,1995年后,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总量不断增多,辖区面积从原来的0.8平方公里扩大到13.26平方公里,现辖上西、下西、南街、祥云、东北、小东、凤山、东岳、朝阳、先声、北石、凤明、华新、龙湖、祥都、朝凤16个社区居委会,吾都、上山、美法3个村委会和同美农场。至2006年底,总人口数20748户、62915人。魅力名镇秀闽南
历史沿革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设卫。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裁卫设县。民国21年(1932年)改为县辖镇。1942年改城里为凤城,辖地改为凤城镇。1943年改为凤城区。1958年9月建凤城人民公社。1984年5月改为凤城镇至今。
气候
凤城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9.5℃—21.3℃,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夏季长而炎热,冬季短无严寒。全镇山地面积1502公顷,森林覆盖率31.2%,耕地面积26公顷,播种面积86.7公顷。
旧城改造
城区南门街东侧一号地块旧城改造是永定县城南门街旧城改造第一期工程,也是永定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旧城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城区传统的商业中心地带,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8624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5255平方米,建筑密度达77.5%,拆迁涉及24个单位、783户(其中,集资建房户336户、当地居民447户)、2679人。拆迁工作始于2004年4月,根据《永定县南门街东侧一号地块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政策对拆迁户进行补偿。2005年12月26日,最后一户搬迁户搬出。至此,南门街旧城改造第一期工程拆迁工作全面完成。至年底,该地块大部分房屋已拆除平整,位于原县委党校位置的2幢新楼已竣工,另有2幢基本竣工,3幢进入封顶阶段,在建4幢,正在进行地基作业的有2幢,尚有7幢近期可全部动工兴建;相关基建、配套设施正在进行,南门街小区的雏形已经显现。
荣誉
安溪县凤城镇名片:全国千强镇,福建省百强镇,福建省文明镇,福建省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活动先进单位,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泉州市宽裕型小康镇建设先进单位,泉州市双拥模范镇,安溪县乡镇企业纳税先进镇,安溪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地理位置
凤城镇地处安溪县东南部,晋江西溪上游,东经118°10′,北纬25°04′,距泉州58公里、厦门86公里、漳州90公里,东与参内乡、城厢镇相连,西南与城厢镇接壤,北与魁斗镇毗邻,面积13.26平方公里。凤城,因城北凤冠山形似凤凰展翼而得名,这里“三峰玉峙,一水环回”,素有“龙凤名区”的美誉,历史以来是安溪县城的所在地,著名的侨乡和文化古镇,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