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村镇市区(城区、镇区)地图

经济产业

气候适宜,资源丰富。禹村镇属温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东、西、南属山区丘陵地带,中部为河凹平原,水浇条件好,土地肥沃。全镇主要盛产小麦、玉米、红薯、花生及各种优质干鲜果品,优质桑园面积4000亩。禹村镇花生、香椿等农产品都以其独特的品质久负盛名。畜牧业发达,有波尔山羊、小尾寒羊和利木赞牛等一批特优畜禽良种,有各类规模养殖场70个,畜牧小区40个,年畜牧生产总值1.5亿元以上。其中禹村银燕奶牛场是新泰市最大的奶牛场之一,现存栏奶牛300多头。在他的带动下,建成规模奶牛场2处,挤奶站1处,发展奶牛1000多头,奶牛业已成为该镇农民增收的亮点产业。镇内煤炭、石灰石、铁砂资源十分丰富,已形成了以煤为主,具有铸造、纺织、轻工、建材等企业体系。镇办两处煤矿稳步发展,年产优质煤30多万吨。地下资源十分充足,地表水库总库容1.2亿立方米。全镇现有各类学校11所,每年可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00余人,劳动力资源十分充足。同时,镇内闲置土地、厂房较多。新矿集团禹村煤矿破产后,留下闲置土地1000多亩,高标准厂房10000多平方米,另外禹村镇部分老企业大面积厂房厂地也在闲置中。在当前政策下,这些闲置土地、厂房均已成为禹村镇“大招商、大发展”的一大优势。

位置交通

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禹村镇位于山东省中部,北依东岳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沿海开放城市,地理位置优越,距京沪、京福,均不足20公里,省道蒙馆路从辖区穿过,磁莱铁路贯穿全境,并拥有年吞吐能力10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一处,1小时可到达泰安,2小时可到达济南国际机场,7小时可到达北京、上海。镇内交通较为方便,现有垤路、山东、南拳头等到新泰的公交车,大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城镇建设

禹村镇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镇区功能不断完善。聘请山东省城镇规划设计院,编制通过了镇区总体规划图,先后对兴禹街、小新街、同心街、新禹路、车站路等进行硬化、美化、绿化、亮化。规划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楼14万平方米。沿街兴建了各具特色的商业楼,建成占地3600平方米的大禹绿地广场。自2003年开始实施农村道路“村村通”工程,共投资1400余万元,完成里程68.5公里。“村村通”工程的实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7年,投资560万元、48万元、90万元完成了新禹路、同心街和齐心路的建设,方便了群众出行,使镇区形成了“两纵三横”格局,初步搭起禹村发展框架。2008年初,镇党委政府又积极筹措资金,启动了新禹路和府前街的绿化、美化工程,该工程完成后,一个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小城镇将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同时,为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镇党委政府密切与新矿集团合作,加快了禹村社区的改造步伐,这项投资数额巨大的工程将惠及禹村几代人,极大推动禹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人口数据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57441男29341女28100家庭户户数15379家庭户总人口(总)52852家庭户男26282家庭户女265700-14岁(总)124020-14岁男63310-14岁女607115-64岁(总)4098015-64岁男2117415-64岁女1980665岁及以上(总)405965岁及以上男183665岁及以上女2223户口本地住在本地56422

资源优势

禹村镇属山区丘陵乡镇,地形南陡北缓,东南西三面环山,中部为河凹平原,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境内拥有丰富的煤炭和石灰石资源,通讯便捷,电力充沛,基础设施完善。承纳泰山之灵气,历受儒家之熏陶,全镇风正气顺心齐,天时地利人和,人民安居乐业。禹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镇中心建有大禹广场一处,有大禹塑像,高大宏伟,气势非凡。镇内有著名的老寨山、九龙山、岐山等大小山头40余座,其中海拔250米以上的8个,老寨山最高,海拔473.7米,风光秀丽,奇峰迭出,山上建有“老寨山战役”纪念碑,是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待开发溶洞两个,中小型水库30余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建设度假村,城市周边农家游的理想场所。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禹村镇位于山东省中部,北依东岳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沿海开放城市,地理位置优越,距京沪、京福,均不足20公里,省道蒙馆路从辖区穿过,磁莱铁路贯穿全境,并拥有年吞吐能力10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一处,1小时可到达泰安,2小时可到达济南国际机场,7小时可到达北京、上海。

下辖村

,后寨村大寨村西寨村西沈村东沈村汤禹村赵禹村东杜村中杜村西杜村朱家沟村卢家沟村安家庄村伍埠村韩山村西白村东白村琵琶庵村李家庄村宋家庄村车阳庄村大路山村朱家庄村南峪村北峪村南泉头村北泉头村田村村南清泥沟村北清泥沟村徐家岭村王峪村程家峪村大山东村西山东村垤路村

招商引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始终把优化投资环境放在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对所有外来投资者,始终按照“税赋从轻,优惠从宽,服务全程”的原则,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和最优良的环境。1、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对来镇投资的企业,只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等方面政策要求,不分所有制形式,凡能够形成镇财力的,给予优惠政策奖励。2、新投资生产经营项目或兼并、租赁现有镇办企业,两年以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3、个体及企事业单位投资农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镇政府将在土地、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搞好协调服务,两年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企业需贷款筹措配套资金,经镇政府批准的,由镇财政给予两年贴息扶持。4、对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的,两年内按新增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20%—30%给予奖励。5、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镇党委、政府可在工资、住房、安家补助、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对全镇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镇党委、政府将给予重奖。6、凡引荐来镇投资兴办独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符合国家规定,证照齐全,两年内投产并能形成地方税收的,镇政府将按纳税形成地方财力的10%奖励引荐人。7、从镇外引入镇内用于生产和建设资金的(职务行为及部门上下级行为除外),经党委、政府审核认定后,按实际到镇财政可用资金的5%进行奖励。给镇财政引进无偿资金的,镇政府将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0%给予奖励;引进无偿捐增物品的按资产评估部门核定的物品价值的10%给予奖励。8、对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以其他形式引进的资金和项目,由镇招商办公室和镇财源建设办公室提出奖励建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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